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运行方式和调节手段。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生产力布局;以市场为中心环节构架经济流程;用价格信号调节社会生产的种类和数量、协调供求关系;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生产比例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其特征为:
(1)市场经济是货币经济。在市场制度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表现为商品交换活动,即以货币为媒介进行各种交换。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决策、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之间关系的协调、社会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都是建立在商品交换原则的基础上。一切企业不论属于哪一种所有制,它的投资、生产和营销活动都要通过市场取得社会承认,通过市场才能实现。市场是企业的生命线,市场机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运行机制。
(2)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市场经济下产权明确、利益独立的多元化主体,决定市场主体企业和消费者必须仍有完全的自主权,从而可以自主面对市场,及时对市场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自主地进入或退出市场。作为“经济人”,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消费者以取得消费剩余或效用最大为原则。这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既有动力,同时又要经市场的约束和亏损的压力。劳动者可以双向选择、自由流动,选择最能发挥自己才能和取得尽可能高的报酬的职业。
(3)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在市场制度下,市场竞争是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实力的较量,是经济利益的争夺。竞争主要表现为产品价格、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只有通过竞争才能形成真正反映资源相对稀缺程度的市场价格信号,这样的价格才能权衡成本和收益,以及协调各个市场主体经济利益的客观尺度。市场竞争必须是公开、公平和公正,竞争双方的地位和权利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在市场中享有垄断和特权地位。没有公平竞争就不可能有等价交换,也就不可能有社会资源合理、高效率的配置。
(4)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决策分散化、利益的竞争关系,以及制约市场动作的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整个经济运行需要有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制基础,由法律来引导、规范、保障和约束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使市场的运转有秩序有规则,成为有序的市场,各经济主体在法律面前成为平等的一员。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规范,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等。
(5)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分工的深化,以及社会生产和增长,必然要求市场容量的扩大,要求所在地区、部门直到国界的限制,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接轨。通过市场开放,扩大生产要素和商品的流动,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促进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通过国际间要素流动,可以平衡国内生产要素结构的不平衡性,提高国内产品的竞争力,实现更高的价值,加速国内市场的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