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资料】某中学上午第四节课时,初三(2)班部分学生说本班中午要参加篮球比赛,任课老师应学生要求提前10分钟下课。同学们蜂拥去食堂,因不到开饭时间,食堂没有执勤老师维持秩序。两位同学因排队发生争执,继而斗殴。其中一人被打伤,家长要求学校和打人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多选题 52.家长的要求是否正确(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多选题 53.为什么(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教师因为学生中午要参加篮球比赛,提前10分钟下课属于学校管理行为,因此在此期间学生受伤应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任课教师的过错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有追偿权。当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发生法律纠纷时,通常要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代负法律责任。打人者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打人者父母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