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答复审查意见时的修改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2-8-5.2.1.3“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修改方式”规定:“……但是,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即使修改的内容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不能被视为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因而不予接受。(1){{U}}主动删除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了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U}}。例如,申请人从独立权利要求中主动删除技术特征,或者主动删除一个相关的技术术语,或者主动删除限定具体应用范围的技术特征,即使该主动修改的内容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栽的范围,只要修改导致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扩大,则这种修改不予接受。(2)主动改变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导致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3){{U}}主动将仅在说明书中记载的与原来要求保护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权利要求的主题{{/U}}……”选项A属于上述(1)中规定的情况,选项D属于(3)中规定的情况;选项B中的修改仍然概括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并且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未能消除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故选项A、B、D不符合题意。选项C的修改符合规定,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