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甲的行为的性质,属于无因管理。在无因管理之债中,无因管理人对债的不履行的民事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判断过错的标准应该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通常,除管理人有故意(恶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应承担责任外,对属于一般过失的,应减轻或免除其责任。综合考虑本题,甲对于乙的手表被盗并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即由乙自己承担损失。
本题应该注意的是,选项C、D是相矛盾的,做题目时可能会认为其中之一应该是正确的,因此可能会在这两个选项上花过多时间。因此,需要熟悉掌握考点的内容,才不会陷入这种“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