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3年至2004年2月,个体经营者李春林、任海等4人合伙承包高坪区东观冷冻厂,大量收购病死猪进行生产加工,并对外销售获取利益。其间,高坪区畜牧局牧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田金太、东观畜牧兽医中心站原站长刘林、原副站长兼会计唐建国等人明知李春林等人长期从事非法收购、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却和其签订了一年收取5000元的检疫费协议,并直接出具检验合格证明,致使大量伪劣产品流入市场,销往全国各地,影响极为恶劣。请问田某、刘某、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玩忽职守罪
B.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C.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D.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玩忽职守罪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之间是一种一般与特殊规定的关系,是一种法规竞合。同时构成两个犯罪的,按照特殊规定处理。本案中,田某、刘某、唐某的行为就是同时构成这两个犯罪,但是只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故选项B是正确的。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主观方面是过失,而本案中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因此本案中田某、刘某、唐某的行为不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本案中田某、刘某、唐某并没有伪造检疫结果,只是错误出证。因此田某、刘某、唐某的行为也不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故本题的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