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20年2月,东方公司委托上海智谊知识产权咨询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经查:(1)东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烤面包机、竹地板。其中,烤面包机属于商品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11类,竹地板属于第19类。(2)东方公司准备申请的商标标识有“好质量”“leeshon”,这些商标准备使用在东方公司的所有产品上。(3)早在2009年,西洋公司就已经在第19类木板上申请并注册了“leshon”“leshoon”商标。2020年5月,东方公司与西洋公司协商,希望购买其“leshon”注册商标。
多选题
关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分为商品和服务两大部分,共45个类别,其中商品为第1类至第34类,共34个类别;服务为第35类至第45类,共11个类别。
多选题
相对于东方公司,西洋公司在第19类木板上申请并注册的“leshon”商标为“在先商标”。所谓“在先商标”,主要是指与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的______。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在先商标,指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已经注册的、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或者在先申请的商标。
单选题
关于东方公司“好质量”“leeshon”两个商标能否成功注册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性,即对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别能力。“好质量”描述产品质量,没有显著性,在第11类、第19类别均不能注册。“leeshon”属于臆造词汇,有显著性,在第11类能注册。但“leeshon”在第19类竹地板上不能注册,因为与西洋公司在第19类木板上在先注册的“leshon”“leshoon”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leeshon”商标不能通过实质审查,不能核准注册。
单选题
如果东方公司在“好质量”商标尚未核准注册时,即投入使用,并标明为“注册商标”,该行为属于______行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商标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注册人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违反禁止使用条款,在烟草制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未标注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等。在“好质量”商标尚未核准注册时,即投入使用,并标明为“注册商标”,构成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相关公众的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依法应予以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
多选题
假设西洋公司愿意将“leshon”注册商标转让给东方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leshon”与“leshoon”两个注册商标是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西洋公司应当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