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应以抢劫罪论处?( )
A.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
B.携带凶器抢夺
C.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为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
D.聚众“打砸抢”因而毁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89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