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简介]
某事业单位向A保险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承保房屋建筑及附属机器设备等设施。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表示投保设备中有一部电梯线路起火,造成配电柜起火使两部进口电梯受损,索赔金额超过100万元。
接报案后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该单位独立在大厦办公,办公大楼使用一年左右,到现场查勘时已看不到火灾的情景,只是在空气中有较重的胶皮气味,对损失标的检查后发现线路有烧焦痕迹,电梯配电柜多处有熏黑的痕迹,经检测该配电柜有多处受损,需要重新更换。
案件发生后,被保险人认为属于火灾责任,提出索赔。
【正确答案】分析与结论:
火灾构成有三个条件:一是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二是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三是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火灾责任才能成立。从本案事故看,本起事故的确是突然发生的、也是正常情况下不可预料的燃烧,符合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这一条件。事故发生时有很大的浓烟,有烧焦的线路,可确定有热、有光,同时可能有火焰的现象,火灾责任成立的第二个条件也满足。本起事故责任认定的关键是要确认燃烧是否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由于燃烧仅仅造成电梯本身损毁,没有蔓延,燃烧没有失去控制,也没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本次事故不满足火灾成立的第三个条件,火灾责任没有形成。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