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司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在我国,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裁决行为、行政调解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1)行政司法行为是享有准司法权的行政行为,即以依法裁处纠纷为宗旨的行政司法行为。它按照准司法程序来裁处纠纷,坚持程序司法化的原则。因此,A项正确;D项认为它是一种司法活动是错误的,它只是一项准司法活动。 (2)行政司法行为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司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在我国,主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裁决机关及调解机关。因此,B项正确。 (3)行政司法行为的对象是和行政管理有关的行政纠纷以及民事、经济纠纷,这些一般都由法律给以特别规定。它们是由于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行政机关、其他当事人侵害相对方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在权利和义务发生利害关系的争议或纠纷;并不局限于对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或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决行为。因此,C项错误。 (4)行政司法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依法行政的活动,即行政机关依法裁处纠纷的行为。 (5)行政司法行为不同程度地具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行政调解的执行问题有特殊性)。但它对纠纷的解决一般都不具有终局性,所以原则上也具有可诉性,不服行政司法决定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E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道题的正确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