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 )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主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和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