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有200名职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6个工作日带薪休假,未使用的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且不能在职工离职时获得现金支付。每名员工应先使用当年的带薪休假,不足部分再使用累积带薪休假。2017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休假为1天半,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该经验将继续适用),预计2018年有16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6天的带薪休假,剩余的4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7天半休假,假定这40名职工全部为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则甲公司在2017年年末因累积带薪缺勤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甲公司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即在2017年年末因累积带薪缺勤应确认的职工薪酬=(7.5-6)×40×200=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