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
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方主张
D、
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E、
以丙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权的行使。在本案中债务人甲对次债务人丙并非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是作出了放弃债权的行为,所以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而债权人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行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