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票据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的,票据法所赋予持票人可以请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因没有支付票据款项所获得的利益的权利。法律规定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根据在于: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与一般债权的消灭时效相比,其显著特点在于期间较短。票据时效期间较短的原因之一,在于保护票据债务人的利益,但对票据债权人却明显不利,使票据债权人比一般债权人更容易因时效期满而丧失权利。并且,票据的记载事项及其审查是一项较高难度的技术,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持票人也将丧失一定的票据权利。票据人取得票据时,一般都付有相当价值。丧失票据权利,就损失了取得票据时的支付价值。相应的,有偿发行票据的人,便无偿取得了利益,如果允许这种结果发生而不予以救济,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专门规定了利益返还请求权,以谋求票据当事人利益的平衡,防止不当得利,维护法律的公平性。 根据法律的规定,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行使要件主要包括: (1)请求权人应为持票人,但此持票人并不以最终持票人为限,清偿之后再取得票据的再追索权人,也可以享有利益返还请求权; (2)票据上的权利必须曾有效存在过,如票据自始就是无效票据,则不能成立利益返还请求权; (3)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被请求人只能是出票人或者承兑人: (4)票据上的权利因超过时效期限或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利益返还请求权,仅在于补救因票据时效期间已过或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从而产生利益损失的情形,因其他原因丧失票据权利的,不能以利益返还请求权补救; (5)出票人或承兑人必须因此受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