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设定的对附属资本的限制有:( )。
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00%
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附属资本的50%
一般准备不得计人附属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