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A市电视机厂欲购买5台电脑用于控制生产经营和管理财务,经过多次谈判,于1996年3月5日与该市亚细亚商场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亚细亚商场于5月底供给A市电视机厂5台电脑,每台售价1.2万元,价款共计6万元;A市电视机厂于提货当时付款2万元,剩余款项于3个月内付清,同时还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之后,亚细亚商场如期供货,而A市电视机厂仅仅在提货时交付了2万元,剩余款项在9月份时仍然没有交付。亚细亚商场多次与其交涉无果。因此,亚细亚商场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A市电视机厂是该市一家国有工业企业,该电视机厂之所以没有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如期交付货款,是因为其上级主管机关的干预而导致其没有能够履行付款义务。其上级主管机关认为,A市电视机厂未经过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就擅自购买电脑,违反财经纪律,所以其签订的购销合同无效。请问: (1)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如何? (2)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有哪些? (3)根据上述分析,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2)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国有企业对于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产品、劳务定价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 (3)本案中,A市电视机厂与亚细亚商场所签订的电脑购销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该电视机厂由于上级主管机关的干预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在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上级主管机关负责处理。另外,可以建议A市电视机厂主管机关的上级机关责令该电视机厂的主管机关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建议有关机关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