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自然通风的办公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
1/7
1/12
1/20
1/25
[解析] 参见JGJ 67-200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6.2.4采用自然通风的办公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