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丁蓓蓓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认定一台电脑为无主物,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该电脑为无主物后,电脑的所有人郭秋出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郭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 B.郭秋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 C.郭秋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对电脑提出请求,法院应当撤销原判,作出新判决
  • D.特别程序为一审终审,郭秋无法主张其权利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由此可见,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