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情况 | 函证编号 | 客户名称 | 询证金额(元) | 回函日期 | 回函内容 | |||||||||||||||||||||||||||||||||||||||||||||||||||
1 | 22 | 甲 | 300000 | 2016年1月22日 | 购买Y公司:300000元货物属实,但款项 已于2016年12月25日用支票支付 | |||||||||||||||||||||||||||||||||||||||||||||||||||
2 | 56 | 乙 | 500000 | 2016年1月19日 | 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根据购货合同, 于2016年12月28日将货物退回 | |||||||||||||||||||||||||||||||||||||||||||||||||||
3 | 64 | 丙 | 640000 | 2016年1月19日 | 2016年12月10日收到Y公司委托本公 司代销的货物640000元,尚未销售(以 收手续费的方式代销) | |||||||||||||||||||||||||||||||||||||||||||||||||||
4 | 134 | 戊 | 600000 | 因地址错误,被邮局 退回 | — |
(1)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1月15日函证,并于2016年1月22日收到函证结果,有可能在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2日之间已收到款项,注册会计师应对此项收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款凭证及银行对账单,查明是否收到该笔金额以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如果仍未收到,应向客户再次发函,要求其将有关凭单邮寄过来,以便查找。
(2)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1月15目函证,并于2016年1月19日收到函证结果,注册会计师应对近期退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销售合同及与销货退回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入库单,查明退回货物是否已验收入库等;
(3)在以收手续费的方式委托代销,受托方在尚未销售的情况下,委托方不应确认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检查代销合同,确认是否存在编制虚假代销清单、虚增本期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情况。
(4)注册会计师应检查地址是否错误,如果属于地址错误,应按正确的地址重新发函,如果地址没有错误,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是否可能是一笔虚构的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