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建立的主要途径是( )
没收帝国主义在华企业
没收官僚资本
没收民族资本
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产
官僚资本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是《共同纲领》规定的一项历史任务。到1950年初,人民政府共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这些企业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并在企业内部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部分被改造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了。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