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庆元年间,某州有一妇人被杀。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拘捕,受尽拷掠,招认了“杀妻事实”。在该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对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对此,提刑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规定的是( )(2018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2题,2018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20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翻异别推制是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犯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当将该案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之为“别移”。D项是交由其他司法官审理,D项正确,A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