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调整的行为包括( )。
各类房屋建筑的建造
各类房屋建筑附属设施的建造
线路、管道的安装活动
与房屋建筑配套的线路、管道的安装活动
与房屋建筑配套的设备安装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调整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调整的对象包括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监督管理的主体,调整的行为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但建筑法中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专业工程的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