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添附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它是附合、混同、加工的总称。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添附财产的归属,一般应属于谁(    )。
   A.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且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B.应当予以拆离,将拆离的物返还原所有人
   C.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
   D.可以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给其他原所有人以补偿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参见《民通意见》第8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