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购买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地价款8000万元,缴纳相关费用60万元;

(2)以上述土地的80%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比为2:6;

(3)住宅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

(4)写字楼开发成本5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10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全部出售,取得收入15000万元。写字楼销售了60%,取得销售收入20000万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比例为10%,契税税率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公司应缴纳的契税;

(3)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4)公司销售普通标准住宅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5)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______

【正确答案】

(1)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000×5%×(1+7%+3%)+20000×5%×(1+7%+3%)=1925(万元)

(2)公司应缴纳的契税=8000×3%=240(万元)

(3)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15000+20000)×0.05%=17.5(万元)

(4)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8000+60+240)×80%×2/(2+6)=1660(万元)

②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1660+3000)×10%=466(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5000×5%×(1+7%+3%)=825(万元)

⑤加计扣除=(1660+3000)×20%=932(万元)

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660+3000+825+466+932=6883(万元)

⑦增值税=15000-6883=8117(万元)

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8117÷6883=117.93%,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⑨应纳土地增值税=8117×50%-6883×15%=3026.05(万元)

(5)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8000+60+240)×80%×6/(2+6)×60%=2988(万元)

②开发成本=5000×60%=3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988+3000)×10%=5988(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2000×5%×(1+7%+3%)=1100(万元)

⑤加计扣除=(2988+3000)×20%=1197.6(万元)

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988+3000+1100+598.8+1197.6=8884.4(万元)

⑦增值额=20000-8884.4=11115.6(万元)

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11115.6÷8884.4=125.11%

⑨应纳土地增值税=11115.6×50%-8884.4×15%=4225.14(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