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市发展银行系股份制的全国性银行,实有资产 20亿元人民币。为了开展、开拓业务,发展银行的业务员曹某将目光投向本市的光明实业总公司。曹某向光明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康某暗示,如果康愿意在发展银行开户存款,将对康有益。康某当即提出想要购买发展银行的股票。曹某答应回去与行长商议此事。后经曹某与行长商议决定将发展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江某所持的3亿元股票转让给康某,康也答应如能如愿将在发展银行开户存款5亿元。双方即如约履诺,A市发展银行自行说服江某将3亿元的股票转让给康某,康也在发展银行开立了光明实业公司的账户,存款5亿元。为了报答康某,发展银行购买了光明实业总公司的上市的股票100万股共500万元,并暗中送给康1万元的“辛苦费”。在1999年11月3日,康某又在发展银行开立个人账户一个,存人公司的流动资金50万元。后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A市发展银行进行检查时,发现了许多违法行为,并给予其罚款等处分。
   问题:发展银行的作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本题是关于银行业务合法经营问题。
   A市发展银行系商业性银行。《商业银行法》第5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9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的竞争。此两条的规定表明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应当符合市场经济的自愿平等原则,不能强令任何单位和个人存款,也不可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商业银行法》第 47条规定了: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A市发展银行答应给康某好处,暗中给以贿赂,以吸引光明实业公司的存款,属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第47条规定,对该违法行为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下罚款。
   《商业银行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发展银行的股东江某所持的3亿元股份,超过了总股本的5/%,要转让给康某,事先应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可是A市发展银行擅自行事,显然违反了第28条的规定,对该违法行为,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也不得从事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第7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的或逾期不改正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A市发展银行私购光明实业公司的股票,违反了第43条的规定,应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