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参考例文]
把公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第一次将“依法治国”定为主题,这充分体现出了领导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空前重视。
然而,当前还有不少领导干部将法律视为一种工具,将法治当成可有可无的东西,仍然习惯用人治的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便导致了“钓鱼执法”“暴力拆迁”等事件的频发,在群众中间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降低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法律权威。因此,法治不仅要“治民”,更要“治官”“治权”,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要严格、规范行使权力以及形成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而不是为所欲为,更不是胆大妄为,是要将公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里。
限制公权力,要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对新历史时期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其核心是规范、约束和监督公权力的运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要求领导干部在面对当前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时,能够研判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当然,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入脑入心,非一日之功。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的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限制公权力,要强力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坚决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要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办理的,政府不插手;凡事能由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领域,政府尽快退出,真正做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
公权力受制于法,公民才能受惠于法;公权力守法,公民才能守望法治。法治的中心是治官、治权,各级公权力执掌者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均受到法律规范和控制,法治政府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法治的起点,应从把公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