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A项,演绎推理,又称为三段论推理,是指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推理活动。演绎推理的特点是,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或原则(大前提),也有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本题中,《合同法》的规定是法院适用的法律规则(大前提),甲乙公司签订合同且甲不交货的具体情况是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作出甲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结论)。
B项,归纳推理,是指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个别知识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活动。在没有现成的对号入座的法律规则或原则的情况下,法院从以往判例中总结出法律规则或原则。本题中,法官不是根据判例总结法律规则,而是根据法律规则作出判决。
C项,类比推理,是指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的推理活动。在确定两个案件的事实存在相似性的情况下,推定两个案件适用的法律以及判决结果也应相似。本题中,不存在两个案件进行对比。
D项,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是指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本题中,不存在相互矛盾的两个法律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