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 2014 年购进一处房产,2015 年 5 月 1 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 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 3 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 160 万元。该房产原值 3000 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计税余值的扣除 比例为 30%。该公司 2015 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本题的考核点是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以房产投 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 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 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 计算缴纳房产税。该公司自 5 月 1 日起对外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 视为出租,以取得的固定收入从租计税,所以 2015 年应缴纳的房产 税=3000×(1-30%)×1.2%×4/12+160×12%=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