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6.某生产型企业2018年10月因管理不善,使2018年9月外购的甲材料损失100电,生产完工的A产品损失200箱。甲材料采购价格500元/吨,市场价格600元/吨,损失甲材料的账面价值为55 000元,除了材料的购买价款以外,其他为支付的运费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A产品每箱成本1万元,不含税售价1.3万元,耗用7月购入的甲材料生产,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60%,运费成本占整个原材料成本的10%,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甲材料、A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率均为16%,均不属于应税消费品.采购过程中均取得了合法合规的发票。该损失经董事会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
【正确答案】 B、E
【答案解析】外购货物、自产产品、半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甲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甲材料原进项税额予以转出,所以进项税额转出=50 000×16%+(55 000一50 000)×10%=8 500(元);A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对应的成本中对应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所以进项税额转出=200×10 000×60%×10%×10%+200×100000×60%×90%×16%=184 800(元)。进项税额转出=8 500+184 800=193 300(元),营业外支出金额=55 000+2000000+193 300=2 248 300(元),涉及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2 248 3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55 000
库存商品——A产品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93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