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镇某村村民李某与村民委员会于1995年1月签订了由李某承包4亩耕地,期限为9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经村委会同意,李某于当年种梨树190棵,1998年梨树进入盛果期。某镇人民政府所属教育委员会为扩建某中学,于1999年2月下发第18号决定书,决定给予该4亩耕地上的附着物一次性补偿。李某认为给其补偿2000元太少,拒绝领款,并拒绝移栽果树。1999年7月,镇政府又下发一决定,限李某15日内将梨树清理完毕。否则,由镇政府组织人力强行清除;没收地上附着物;不发给移栽梨树补偿费。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镇政府的决定,并增加梨树移栽补偿费。 问:(1)某镇政府所属的教委征用李某耕种的3亩地作扩建学校用,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为什么? (2)法院该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1)本案涉及行政补偿问题。本案中,某镇政府所属的教委征用李某耕种的3亩地作扩建学校用,这种征用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行政行为。 (2)本案的争论点在于行政补偿费用的多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镇政府不给予梨树移栽补偿费的决定是违法的,而且其具体的补偿费用也应依法律规定进行计算,不能太少。因此,法院应当撤销镇政府的两个违法规定,并依法作出对李某进行补偿的判决。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