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比较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
【正确答案】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是我国实行自治的地区,这两类地区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它们的共同点在于:①两类地区都是我国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②两类地区都实行自治。
它们的不同点:①两者的目的不同。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为了解决国家统一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了解决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己管理自己的问题。②两者的理论基础不同。特别行政区的理论基础是“一国两制”;民族自治地方的理论基础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一和团结。③两者的法律基础不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基础是《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基础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④两者实行的制度不同。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⑤两者的自治权不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有独立的行政、立法、司法权,实行财政独立,但不承担防务的职责;民族自治地方虽然也享有自治权,但其享有的自治权的范围和程度低于特别行政区。⑥两者实行的法律不同。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包括基本法、保留下来的法律以及特区立法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全国性法律大部分不在特区实施;但民族自治地方虽然也有立法权,但中央立法一般要在民族自治地方实施。
【答案解析】[提示] 民族自治地方与特别行政区的差异比较大,包括内容较多,需要仔细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