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5.
甲将自己的电脑出售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并约定15天后交货。丙听说后,向甲提出在乙的基础上加价3000元购买其电脑,甲当即答应并把电脑交付给丙,丙向甲付清价金。电脑的所有权归( )
A、
甲
B、
乙
C、
丙
D、
乙、丙共有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甲和乙约定在15天之后交货,意味着电脑的交付尚未完成,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因此甲仍是电脑的所有权人,有权对电脑进行处分,因此甲将电脑卖给丙的行为是有权处分,而不是无权处分,不存在善意取得的可能。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