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
该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
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
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
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协议约定甲全权负责的内容有效,但其他内容无效。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