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监部门批准公布的药品名称,不包括
商品名称
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
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本题主要考查处方开具中的药品名称的使用管理。处方中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