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 诉讼标的必须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请求权。
其一,只有给付之诉才有适用督促程序的可能性。确认之诉或形成之诉均不得依督促程序请求保护。其二,只有以金钱和有价证券为标的物的给付之诉才可以适用督促程序。
(2)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其一,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给付请求,是不附条件的,而且已经到期;反之,如果此给付请求权附有条件或者尚未到实现时间,则不得申请支付令。
其二,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如果有自己先履行的给付义务或者应与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同时履行,债务人则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债权人不得申请支付令。
(3) 支付令能够送达给债务人。
支付令以债务人不提出异议且无履行行为而产生与判决一样的效力,必须使债务人知道支付令的事实为目的,以保证债务人的异议权和听审权,并赋予支付令以合法性。其一,债务人必须在本国境内而能够进行城内送达,不要经过复杂而漫长的域外送达。这是由督促程序的简捷性、经济性决定的。其二,债务人在本国境内下落不明,因而不能采取债务人既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的公告送达。至于其他的送达方式,立法并不排除,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