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演出公司与当**星乙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12月30日向乙支付出场费2万元,乙须于元旦晚上为甲公司举办的新年晚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乙因车祸需立即手术,预计住院3个月。则甲公司(    )。
   A.有权解除合同
   B.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
   C.可解除合同或中止履行
   D.须于12月30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符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其具有《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的”状况,并且由于在合理的期限内不可能恢复履行能力,实现合同目的,所以,作为先给付义务人的演出公司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