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功能的发展是基因决定的还是环境决定的,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形成了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
(1)遗传决定论的观点
遗传决定论强调遗传在人的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认为人的发展及其个性品质早在生殖细胞的基因中就决定了,发展只是这些内在因素的自然展开,环境与教育只是一个引发的作用。代表人物高尔登作了家谱研究,发现名人的亲属中有出名成就的人远远多于普通人的亲属,他认为这体现了遗传的决定作用。美国儿童心理学家霍尔也提出个体心理的发展是人类进化过程的简单重复。
(2)环境决定论的观点
环境决定论的代表人物洛克提出的“白板说”,认为人的心灵在出生时就如一块白板,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从后天的经验中获得的,因此,儿童心理发展的原因在于后天教育。近代环境决定论极端重视教育和环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忽视已传素质和儿童的年龄特征的作用。尤其是以华生为代表的行为主义,他提出了S-R公式,把行为看做是由外界刺激决定的。
(3)遗传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观点
皮亚杰提出的相互作用效应模型,认为遗传和环境在个体发展中是相互作用的,好的遗传和好的环境相结合导致好的发展结果,而不良遗传和差的环境相结合引起不良的发展结果;如果优越的遗传与贫乏的环境结合或不良的遗传与丰富的环境相结合,可能得到中等的发展结果。萨米诺夫也主张,遗传和环境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是相互影响的。个体一旦开始发展历程,个体的遗传特性就会受到环境和个体经验的影响,而个体的经验同样也会受到遗传特性的影响。环境影响了遗传特性起作用的方式、程度和途径,而遗传特性影响着环境中某些因素起作用以及作用的方式和程度。
(4)总结
环境对于个体的某种心理特性或行为的发生发展所起的作用,往往有赖于这种特性或行为的遗传基础。由于个体心理发展的内部条件(如遗传基础、成熟水平等)不同,环境的效应也就不同。同样,个体的遗传作用的大小也依赖于其环境变量。此外,遗传和环境对心理发展的相对作用在个体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领域所产生的作用都不一样。在发展的低级阶段,一些较简单的初级心理机能(如感知、动作、基本言语等),遗传与成熟的制约性较大;而较复杂的高级心理机能(如抽象思维能力、道德、情感等),则更多地受环境和教育的制约。
总地来说,遗传因素规定了发展的潜在可能范围,而个体的环境教育条件确定了发展的现实水平。这其中,要使潜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离不开环境与教育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