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院判定案件的证据。

【正确答案】 正确
【答案解析】

[解析]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等均属于电子证据,法院可以以其作为判定案件的证据。故本题判断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