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2009年4月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5月1日发货,乙公司7月8日前付款。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至发货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其5月1日可以暂停发货
  • B.至5月1日发货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可以追回正在路途中的货物
  • C.至5月1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遂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 D.至5月1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遂停止履行合同,乙公司提供了适当担保,甲公司应恢复履行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按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本题中,乙公司陷于破产境地后,甲公司可以暂停发货或者将已发但尚在途中的货物取回。AB两项说法正确。按照《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一方陷于破产境地的事实本身并不能导致合同解除,在其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应当恢复履行。因此,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