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制定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程序如下:
(1)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和镇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编制的内容和要求等。
(2)组织编制机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3)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4)组织编制机关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5)规划方案的修改完善。
(6)规划方案报请审批。城市控制详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7)组织编制机关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