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荷载规范》第5.5.2条,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应取1.0kN/m;
(2)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应取1.0kN/m;还要考虑竖向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