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位是某种语言或方言中能区别语素或词的语音形式的最小语音单位。这是依据语音的社会属性划分出来的语音类别。
对于同一种语言来说,对立原则、互补原则、音感差异和经济原则是归纳音位的四个重要标准。
(1)对立原则。两个音素在同样的语音环境中独立承担区别词或语素的语音形式(或称“区别意义”)的作用,则两个音素就处于对立关系中。而在同一语言中处于对立关系中的音素,就需要归纳为不同的音位。这是音位归纳的首要原则。
(2)互补原则。一类音素从不在相同的语言环境中出现,这种现象称为互补分布。呈互补分布的音素可以考虑归并为同一个音位。
(3)音感差异原则。归纳音位时除了要遵循互补原则外,还要注意音素的音感类型。有的音虽然处于互补分布中,但是当地人听起来差异过大,这样的音也不宜归纳为同一音位。
(4)经济原则。在音位归纳中还要遵循经济原则,即在正确描写语言现象及满足交际需要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控制音位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