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2年12月23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购买B公司2000吨钢材,每吨价格为2800元,由C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一次向A公司交货,A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付清560万元的价款,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日期为承兑后6个月。2002年12月28日,A公司向其开户的D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并获同意,同日开出了2003年6月28日付款、金额为5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转让给E公司,以支付所欠货款。A公司为开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向D银行交付了该汇票金额50/%的保证金。
2003年5月,因钢材价格上涨,C公司以此为由未按时向A公司交货。A公司在上述银行汇票到期日,未按照约定在D银行开户的账户内存足保证金之外的280万元承兑金额。E公司持上述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时,D银行以A公司未存足承兑金额为由拒绝付款。
根据《票据法》和《合同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正确答案】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A公司与B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由C公司交货符合规定。理由:合同法规定有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转移至第三人,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合同。
C公司不按时交货,A公司应当向B公司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原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根据票据支付结算制度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罚息,故对A公司处以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银行拒绝向E公司付款的理由不成立。理由:根据票据法有关规定,承兑人必须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
E公司可以请求银行清偿的款项包括: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