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传真:本公司现有一批二手设备(规格等见传真附件),售价5万元,如欲购买,请于4月30日前回复。因陆续有其他公司咨询该批二手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公司以快递形式发送书面通知,告知乙公司之前发出的传真自乙公司收到该通知之日起自动失效。乙公司采购人员于4月10日收到该书面通知并阅读后,经请示领导,乙公司工作人员于4月11日以传真方式告知甲公司,欲以4.5万元价格购买该批二手设备。甲公司收到传真后未予理会。4月20日,乙公司业务员见甲公司迟迟不予回复,故再次向甲公司发送传真,表示愿意以之前甲公司开价5万元购买该批二手设备,甲公司仍然未作任何回复。次日,乙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甲公司提货,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A: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因此甲公司的书面通知不会导致其发出的要约被撤销,该要约依然有效;(2)选项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3)选项C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导致要约失效,因此,甲公司的要约于4月11日已经失效;乙公司4月20日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甲公司未对该要约进行任何回复,故合同并未成立,甲公司不负有履行合同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