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在我国刑法对盗窃罪没有规定单位主体的情况下,本题考查如何处理为了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盗窃行为问题。我国对盗窃罪没有规定单位犯罪,所以,电解铝厂不可能构成单位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同时参照2013年4月2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单位组织、指示盗窃,符合刑法第264条和本解释有关规定的,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示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虽然单位不能作为盗窃罪主体,但单位中的相关人员是犯罪主体,并且,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和行为,他们构成了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