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0年6月,原告某牛奶公司与被告某水产公司签订了玉米籽换胡麻饼的易货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先后向被告提交玉米籽84980千克、被告未提出质量异议,以此换取被告的胡麻饼54370千克。原告经与其他饲料配比喂奶牛后,未发现异常。同年12月21日,原告再次从被告处兑换胡麻饼12400千克(177包)。12月22日下午原告员工将其中的18包按正常配比饲料喂奶牛,但于12月23日早晨出现奶牛中毒现象。原告当即通知了市动物检疫站及被告到事故现场,解剖死亡奶牛,勘察、分析事故原因,检查剩余的胡麻饼,发现其中的29包是菜籽饼,外包装无标签,且形状、颜色各异,有关专业人员初步认定此次奶牛中毒系菜籽饼中毒。同年12月26日,在市动物检疫站的监督下,提取了饲喂的剩余饲料和被告库存的胡麻饼样品,封样送中国农业科学院进行毒物化验。化验证实,菜籽中有毒成份异硫酸氰脂含量超过正常允许量。最后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奶牛中毒的原因就是因为12月21日供应的胡麻饼中含有菜籽饼,且有毒物质超标。这次中毒事件,共造成16头奶牛死亡,死胎、流产7头,2头淘汰,直接经济损失45439元;为死牛尸体、清库等支出的费用及因奶牛中毒造成隐行流产、推迟产奶期等原因,造成间接损失21440元。为此,奶牛公司将水产公司诉至法院。(上海海事大学2004年研) 问:
问答题 你认为本案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案原告既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①原被告之间于2000年6月签订了易货合同,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在原被告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依照《合同法》的要求,被告负有适当履行的义务,即被告应当交付卫生又安全的胡麻饼。本案中被告交付的胡麻饼有毒成分超标,违反了合同义务。 ②被告的瑕疵履行造成原告16头奶牛死亡,死胎、流产7头,2头淘汰,直接经济损失45439元,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损害赔偿范围的认定上有何区别?就本案而言,相应的处理结果有何不同?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在违约损害赔偿中,通常依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虽然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侵权责任来说,其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了间接损失,这与违约赔偿有明显的区别。 就本案而言,如果原告主张被告违约,其损害赔偿的范围就是原告因被告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即45439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原告主张被告侵权,其损害赔偿的范围即为原告因被告的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45439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21440元的间接损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