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
   A.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限应截至于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A当选。对于选项B的说法,虽然当年的答案认为是正确的,但是个人认为应当是错误的。因为所获得的收益作为合作者的继承人当然有权享有,并不因为其死亡而丧失。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合作作品的保护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故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