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19.  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的有哪些?______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考查可申请复议的裁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上述民事裁定中,除了前三种当事人可以上诉的裁定、《民诉解释》第171条规定的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的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可以申请复议外,对其他裁定不服的,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由此可见答案是A、C项。对于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规定,考生要注意加以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