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2016年修订版)第2.0.32条规定,绿地率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