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彻底取缔( )的小型制革企业,推行集中制革、污染集中治理。
1万标张皮(折牛皮)以下
2万标张皮(折牛皮)以下
3万标张皮(折牛皮)以下
5万标张皮(折牛皮)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