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判公开原则的价值有三个方面: ①监督价值;②宣示价值;③教育价值。
(3)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③审判时被告人不满l 8周岁的案件; ④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市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4)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②不公开审理但指不对社会公开,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仍必须公开,他们有权参加全部庭审活动; ③前三种情形不公开审理依职权决定.当事人无选择权,第四种情形的不公开审理依申请决定,当事人有选择权,但最终南法院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④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有的被告人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有的被告人不符台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则全案均不能公开审理; 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